村田陶瓷晶振的环保声明
(注)欧盟RoHS指令
欧盟颁布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2011/65/EU) 》及其修正指令。该指令规定除了符合豁免条款的用途之外,禁止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超过所容许的最大限量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 (PBB) 和多溴二苯醚 (PBDE) 。因此所谓“符合欧盟RoHS指令”,也就是指不违反上述指令中所规定的禁止事项。
村田陶瓷晶振制作所的声明:
以下声明全部来自于村田株式会社,自从欧盟RoHS指令之后,村田会社所生产村田陶瓷谐振器已全部转化成环保标准,为地球环保做出了最大的贡献。我们通过开展以自主管理和限制使用化学物质为中心的组织性活动,来及时应对欧盟的各项环保管制。因此我们可为您提供能够符合欧盟RoHS指令[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注) ]的产品。
※1 关于“铅”被用于额定电压少于125VAC或250VDC的陶瓷振动子电介质材料电容器和使用该元件符合欧盟RoHS指令产品的保证体系在应对欧盟RoHS指令的活动中,我们总结出以下这些管理要点。在各阶段的活动中,我们针对这些要点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并且正在致力于构筑综合对策符合欧盟RoHS指令产品的保证体系。
例一: 防止生产工序中混入禁用化学物质的对策应用分析方法对流入生产线的产品实施检查
将符合和不符合欧盟RoHS指令产品的生产工序分开
分开保管符合和不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元器件和资材,并分别予以标注
例二: 引进产品的识别方法编制可清楚区分的各生产工序的作业指示单
在所有供货产品的外包装和单个包装的标签上标注识别标志 (在物流阶段也能直接予以识别)
在单个包装的标签上标注的识别标志
在单个包装的标签上标注的识别标志
例三: 供应商的供货产品保证体系针对供应商的欧盟RoHS指令管理体系实施监查
通过实施资材的绿色度调查,确认各元器件和资材是否含有 (或不含有) 特定的物质
利用EDP系统来限制采购未经审查的元器件和资材
交换不含欧盟RoHS指令管制物质的保证书
村田陶瓷晶振所生产的陶瓷滤波器也是完全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应对体系1996年我公司制定了首版《限制使用环境负荷化学物质管理表》,从很早阶段开始就致力于削减和不含有害化学物质的活动。
在首版《管理表》中,我们就已经开始将欧盟RoHS指令中规定的6种物质归纳为环境负荷化学物质,并把它们定为限制使用和含有的对象,开展了不含禁用化学物质的活动。
在客户和供应商的协助之下,自2006年1月起,村田石英晶振实现了供应完全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产品。并在实行新指令的2013年1月以后,也一直维持这一体制 (不包括因客户的特殊要求而提供的一部分产品) 。
1、符合新指令的措施 (2011/65/EU)
自2013年1月起,对于我公司的一部分不符合新指令的产品※1,我们重新设计开发了不含铅的材料的产品,并于2012年6月末,完成了能够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替代产品的准备工作。
2、符合旧指令 (2002/95/EC)
水银、镉、特定的溴系阻燃剂至1990年全部废止,用于表面处理的六价铬、用于连接的端子和焊接中的铅也于2004年末全部废止,并在之后的新规定中也禁止使用。